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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細化工儲罐氮封閥裝置工藝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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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介紹 | |||||||||||||||||||||||||||||||||||||||||||||||||||||||||||||||||||||||||||||||||||||||||||||||||||||||||||||||||||||||||||||||||||||||||||||||||||||||||||||||||||||||||||||||||||||||||||||||||||||||||||||||||||||||||||||||||||||||
一、精細化工儲罐氮封閥裝置工藝方案基本工作原理 氮封閥關閉,停止氮氣供應;當氣相空間壓力低于0.5KPa時,氮封閥開啟,開始補充氮氣,保證儲罐在正常運行過程中不吸進空氣,防止形成爆炸性氣體。儲罐氮封系統裝置使用的氮氣純度不宜低于99.96%,氮氣壓力宜為0.2~0.6MPa。當罐內壓力超過1.1KPA(G)時,泄氮閥工作,確保罐頂壓力低于1KPA(G). 儲罐氮封其實是一種向儲存容器與反應器的頂部空間填充惰性化氣體的工藝,通常用于保護內部成分因氧氣存在而發生氧化、腐蝕、聚合、降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等現象。例如《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2018年版)5.7.6 規定:生產或儲存不穩定的烯烴、二烯烴等物質時應采取防止生成過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如丁二烯、異戊二烯、氯丁二烯等在有空氣、氧氣或其他催化劑的存在下能產生有分解爆炸危險的聚合過氧化物。苯乙烯、丙烯等也是不穩定的化合物,在有空氣或氧氣的存在下,儲存時間過長,易自聚放出熱量,造成超壓而爆破設備。丁二烯在生產、儲存過程中,為防止生成過氧化物而采取的措施:嚴禁與空氣、氧化氮和含氧的氮氣長時間接觸,一般控制丁二烯氣相中含氧量小于0.3%。 氮封系統通常被設計成可在高于大氣壓力的條件下運行,這樣可防止外部空氣進入容器當中。由于許多工藝與應用不希望存在空氣中的氧氣與濕氣,因此從石油化工、食品、飲料、制藥與純凈水制造等,許多行業采用氮封工藝。 2.《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GB50160-2008)(2018年版) 6.2.2當單罐容積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內浮頂儲罐采用易熔材料制作的浮盤時,應設置氮氣保護等安全措施; 6.2.2條文解釋:對于有特殊要求的甲、乙液體物料,如苯乙烯、加氫原料、丙烯腈等易聚合、易氧化或有毒的液體物料,選用固定頂儲罐或臥式儲罐加氮封儲存也是可行的; 6.2.4A條款:儲存溫度超過120℃的重油固定頂罐應設置氮氣保護。 6.2.4條文解釋:采用固定頂罐或低壓儲罐儲存甲類液體時,為了防止油氣大量揮發和改善儲罐的安全狀況,應采取減少日曬升溫的措施。其措施主要包括固定式冷卻水噴淋(霧)系統、氣體放空或氣體冷凝固流、加氮封或涂刷合格的隔熱涂料等。 3.《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 51283-2020) 5.1.5條文解釋:1)對于會產生高濃度有機廢氣的反應罐、貯罐、過濾器等設備,為避免與氧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應采用氮封系統保護,并以正壓輸送方式輸送到廢氣總管。 6.2.2條文解釋,對于單罐容積小于100m3或易氧化、易聚合等有特殊要求的甲 B、乙 A類液體物料儲存,可選用固定頂罐加氮氣或惰性氣體密封。 4.《石油庫設計規范》(GB 50074-2014) 6.1.2及其條文解釋規定,當選用內浮頂儲罐、固定頂儲罐儲存沸點低于45℃或在37.8℃時的飽和蒸氣壓大于88kPa的甲B類液體時,應設置氮氣密封保護系統。 當采用容量小于或等于10000m3的固定頂儲罐、低壓儲罐或容量不大于100m3的臥式儲罐儲存沸點不低于45℃或在37.8℃時的飽和蒸氣壓不大于88kPa的甲B、乙A類液體化工品和輕石腦油時,應設置氮氣密封保護系統。儲存Ⅰ、Ⅱ級毒性的甲B、乙A類液體儲罐應設置氮封保護系統。有些甲B、乙A類液體化工品有防聚合等特殊儲存需要,不適宜采用內浮頂儲罐,可選用固定頂儲罐、低壓儲罐和容量小于或等于50m3的臥式儲罐,但應采取氮封等安全保護措施,典型的易自聚不穩定的丁二烯、苯乙烯儲罐,應設置氮封系統,防止空氣進入儲罐。 二、精細化工儲罐氮封閥裝置工藝方案工藝方案 1.內浮頂儲罐改造 1)封堵儲罐罐壁(頂)的通氣口。 2)核算罐頂呼吸閥是否滿足設置氮封后的需求。呼吸閥的數量及規格按照《石油化工儲運系統罐區設計 規范》SH/T 3007-2007確定(見表一)。呼吸量除滿足儲罐的大、小呼吸外,還應考慮氮封閥不能關閉時的進氣量等因素。 3)在儲罐罐頂增加氮氣接入口和引壓口。為確保壓力取值的準確性,兩開口之間的距離不宜小于1m。 4)量油孔應加導向管,確保量油作業時不影響氮封壓力。 5)儲罐罐頂增加緊急泄壓人孔接口。 精細化工儲罐氮封閥裝置工藝方案主要技術參數
規格及重量外形尺寸
三.精細化工儲罐氮封閥裝置工藝方案工藝流程 1)在每臺儲罐上設置先導式氮封閥組和限流孔板旁路,正常情況下使用氮封閥組維持罐內氣相空間壓力在0.5KPa左右,當氣相空間壓力高于1KPa時,氮封閥關閉,停止氮氣供應;當氣相空間壓力低于0.5KPa時,氮封閥開啟,開始補充氮氣;當氮封閥需要檢修或故障時,使用限流孔板旁路給儲罐內補充氮氣,壓力高于1KPa時,通過泄氮閥及帶阻火器的呼吸閥外排。 2)當氮封閥事故失靈不能及時關閉,造成罐內壓力超過1Kpa時,通過泄氮閥及帶阻火器的呼吸閥外排;當氮封閥事故失靈不能及時開啟時,造成罐內壓力降低至-1Kpa時,通過帶阻火器呼吸閥向罐內補充空氣,確保罐內壓力不低于儲罐的設計壓力低限(-1Kpa)。 3)為確保設置氮封儲罐事故工況下的安全排放,應在儲罐上設置緊急泄放閥,緊急泄放閥定壓不應高于儲罐的設計壓力上限(2.0Kpa)。 4)當需要使用限流孔板旁路補充氮氣時,流量宜等于油品出罐流量. 5)若在相同油品儲罐之間設置有氣相聯通管道,每臺儲罐出口均應設置阻火器,以防止事故擴大。 6)阻火器應選用安全性能滿足要求的產品,且阻力降不應大于0.3KPa。 精細化工儲罐氮封閥裝置工藝方案 從上面幾個規范來看,對各種儲罐儲存何種物料、蒸汽壓力、溫度情況下設置氮封有了明確的要求,甚至氮封操作壓力也有具體數據。但是沒有找到對氮氣濃度要求的具體參數要求。儲罐氮封其實是一種向儲存容器與反應器的頂部空間填充惰性化氣體的工藝,通常用于保護內部成分因氧氣存在而發生氧化、腐蝕、聚合、降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等現象。 例如《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標準(2018年版)5.7.6 規定:生產或儲存不穩定的烯烴、二烯烴等物質時應采取防止生成過氧化物、自聚物的措施。如丁二烯、異戊二烯、氯丁二烯等在有空氣、氧氣或其他催化劑的存在下能產生有分解爆炸危險的聚合過氧化物。苯乙烯、丙烯等也是不穩定的化合物,在有空氣或氧氣的存在下,儲存時間過長,易自聚放出熱量,造成超壓而爆破設備。丁二烯在生產、儲存過程中,為防止生成過氧化物而采取的措施:嚴禁與空氣、氧化氮和含氧的氮氣長時間接觸,一般控制丁二烯氣相中含氧量小于0.3%。 氮封系統通常被設計成可在高于大氣壓力的條件下運行,這樣可防止外部空氣進入容器當中。由于許多工藝與應用不希望存在空氣中的氧氣與濕氣,因此從石油化工、食品、飲料、制藥與純凈水制造等,許多行業采用氮封工藝。 |